无休无止的吶喊。我说:要我说喜欢你爱你?
他抬眼,看我的眼神里清清楚楚满是伤痕,与哀求。
我说:顾灼,我喜欢你,我爱你,你满意了吗?
他张嘴,一口咬在我手腕上。他就像传说中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一样,啜饮着我的血。只是伤口并不大,于是他继续咬。
咬到我身上,肩上,胸前,腿上,最后咬在我脖子上。
痛?
我感觉不到,只有身上被他咬破的皮肤,贴着他的皮肤,他的身上是那样的温暖,而我却要努力忍着自己不去主动靠近。
就像你要让飞蛾不向火堆里扑那么难。
可以被灼伤。
就像他的名字,顾灼,一看到,就会爱上,一旦爱上,就心甘情愿被他灼伤,直到烧成灰。
我乐意。
我浑身粘着血和他留下的唾液,却要忍着不去拥抱他。
我认真想了想,似乎活了这二十四年,还真的没有任何一件事要比现在更加困难。于是我就这样想东想西,发呆神游。
他抓起我的头发,强迫我看着他。他低头过来吻我。
他正对着我,鼻息与嘴里呼出的气息都喷在我脸上。
我也没有避开。
他眼里的绝望我看的一清二楚。
他又低头,这次又是用咬的。
我怀疑如果给他一只锅,说不定他会把我煮成汤吃了。这样想着我忽然就笑了出来。
他抬头,盯着我。
他的手在颤抖,手指不自觉的用力,让我的后腰都觉得刺痛了,他的眼睛发红。
然后又是一次。
我被他咬的满身都是血迹。
倒也并不严重,只是层层迭迭有些骇人。
反正我现在感觉不到疼,他怎么高兴怎么来罢。终究是,等他彻底洩愤了,恨过我了,就该慢慢学会忘记了。
等他慢慢忘记我之后,就会开始新的生活。
他是这样好看,又温柔,一定会有好姑娘爱他。她会好好待他,给他做他喜欢吃的,给他洗衣裳,听他说那些情话,跟他生一堆孩子。
而我?
我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。
那时我早已是一捧黄土,风一吹,就没了。
丐
我和郭壮壮说,分舵主我不干了。郭壮壮没同意。
我站着看了他几眼,不同意就不同意,随便,你乐意养着我就养吧。
我先去洛道把我十五岁埋的那坛子桃花酿挖了回来。对了,我忘了告诉唐夜泠,我还没同他喝交杯酒。
坐着竹筏,路上碰见别人,他们管我要分一杯我的酒,都被我挨个鄙视了一遍。我说人家成亲喝的交杯酒你们也要分,禽兽!
对方都是一堆“哈哈哈哈”就走了。
只有霆霆和郭壮壮,他们两个有些奇怪。
霆霆拍了拍我的肩:我知道唐夜泠的事你很难过,但是日子都是要继续过的,你还是忘了他吧。
我不高兴地瞪她:你身为一个姑娘还说这种朝三暮四的话,夜泠他只是回一趟唐门你就要我找别的姑娘么?
霆霆楞楞的看着我。
我:哼切呸!到时候夜泠回来我让他卡二十五尺溜吐你!